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1、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各部门应采取实验室安全检查、巡查等检查形式。
2、学院实行由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和系(中心)主任两条线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以及节假日和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3、各系(中心)的实验室由各系(中心)主任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制。
4、学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每月定期检查制。
5、学院重点防火部门,实行每天巡查制。
6、学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系(中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时,应建立相应登记制度,建立档案并整理成册。
7、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不能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学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