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学院实行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和系(中心)主任两条线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以及节假日和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3、各系(中心)的实验室由各系(中心)主任实行每周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系(中心)主任当场督促整改。
4、学院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每月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在当月底或次月初向全院通告,并限期整改。
5、被通告实验室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将整改的情况以图片或文字发至学院安全联络员邮箱。
6、学院综治工作联络员将在安全检查表中进行相应登记销号,建立档案。
7、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验室或学院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