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学院严禁学生、教师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作场所和学生宿舍。
二、学院内需的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必须实行分类,分性能,分房间、专人管理。
三、对危险物品的进出,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随时注意发现可
疑情况发生。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安排专人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
定期的检查安全因素。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保管、值班人员的
工作责任制。遇到险情及时上报并拨打火警119。
六、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七、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八、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九、保管人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十、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十一、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十二、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